“暴走”的快乐不以牺牲他人权利为代价
日期:08-25 来源:未知近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出现“暴走团”引发关注。视频显示,在阳朔县十里画廊景区附近,多个“暴走团”无视交通规则、抢占非机动车道导致正常行驶的车辆无法按规定道路通行。记者采访发现,不少“暴走团”出现占道、逆行、音响高分贝、不让路等情况,公众对此叫苦不迭。(《法治日报》8月23日)
“暴走团”除了满足人们强身健体的需要,还满足了社会交往、公共生活等多元诉求。暴走几乎没有门槛,人人都可以参与,能够给参与者带来满足感与成就感。基于共同兴趣爱好的“暴走团”,让一些老年人实现了“抱团取暖”。
强身健体是一件好事,却不能让自己的权利凌驾在他人之上,不能为了自己的快乐牺牲他人的权利与尊严。一些路霸式的“暴走团”占用公共资源,横穿马路、占用机动车道、无视红绿灯等不文明行为,增添了安全风险,也给他人带来诸多不便和困扰。“暴走团”的大嗓门和高分贝,更让附近的人们深受其害。
无规矩不成方圆,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行离不开共识性规则。“暴走团”也需要遵循规则与边界,在运动健身的过程中“有所为有所不为”。一些“暴走”活动之所以“野性”十足、有恃无恐,就在于失范行为没有被界定、被问责。只有加大对路霸式“暴走团”的惩处力度、提高违规成本,才能倒逼“暴走团”提升自律自制能力,从而让“野蛮暴走”回归“文明暴走”。
暴走绝非想怎么走就怎么走,暴走也不能“无路可走”。尽管参加暴走活动以中老年群体为主,但没必要上升到不同代际和群体之间的对立。暴走是一种新兴的群体性活动,不可避免地有适应规则、与现有秩序相互调试的过程。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、优化公共服务供给,例如修建一些供公众锻炼的徒步路线,能够更好地满足老百姓对健康生活的向往与追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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